原标题:北京: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将受惩戒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李嘉瑞)记者从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演示文本已于近来发布并正式推广运用。与2011年的旧版比较,新版演示文本细化了违约职责条款,对违规转租、转借、从事盈利活动等行为将进行惩戒。
演示文本中清晰,承租人具有违规转让、分租、转租、转借、从事盈利活动等行为并拒不改正的,经查询事实后将被记入不良信息档案,5年内不得请求公共租借住宅(含商场租房补助)及共有产权住宅。此外,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内容也会向社会发布,并按规则对相关职责主体施行联合惩戒。承租人将租借房子转让、分租、转租、转借别人,出租人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回收房子。
假如承租人及一起承租人接连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宅内寓居不满30天,或3次成心延迟或回绝承受甲方或住宅保证部分的入户核对、租户信息挂号、日常监督管理,出租人也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回收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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