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1
群众反映情况
永城市陈四楼煤矿东二公里路北,有一洁净型煤场用不合格的煤生产煤球,大量流向市场。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洁净型煤场”为永城市万星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之一,工商注册、项目备案、土地及环保各项手续齐全,于2019年4月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豫工信煤函〔2019〕62号)。永城市市场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对该公司进煤做了样品检验,经检验,所有样品符合GB34170-2017,群众反映“用不合格的煤生产煤球”不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
永城市将进一步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洁净型煤真正洁净。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3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中峰乡孙阁村东边塑料颗粒厂,粉尘污染,要求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塑料颗粒厂位于夏邑县中峰乡孙阁村郝庄北头,全称“夏邑县林都源再生资源加工厂”,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2411426MA45XHOK9R(1-1),法人代表郝艳明。2019年4月3日,该厂《夏邑县林都源再生资源加工厂年破碎31000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夏邑县环保局审批(夏环审〔2019〕037号),2019年7月16日通过第三方完成环保自行验收。该厂主要生产设备有磨粉机3台,主要原料为打碎成块状的废PVC管,主要产品为PVC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破碎—成品。主要治污设施:脉冲式除尘器、风机。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厂房内地面有粉尘,经调查,为粉尘收集仓门损坏所致。
整改处理情况
1.责令该厂立即修复粉尘收集仓门。截至2019年11月29日已修复完毕。
2.对该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夏环责改〔2019〕第H-37号)。同时对该厂实施断电,就地查封生产设备。
3.责令该厂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维护环保设施,保障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4.夏邑县政府责令夏邑县中峰乡政府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防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4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朱双楼村南边小飞饭店,油烟污染,要求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该饭店位于夏邑县中峰乡朱双楼村140号,经营人:朱晓飞,经营面积约100平方米,于2016年9月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中餐服务。该饭店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是由于油烟净化器未能按时清理,同时设备老化,油烟处理不够彻底,导致经营时油烟外排影响环境。
整改处理情况
1.参照餐饮业管理相关规定,责成该饭店更换合格油烟净化器并对油烟净化器及时清理维护。
2.要求该饭店经营人清理墙壁残留油烟污渍,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此项工作由夏邑县中峰乡政府具体负责现场督促办理,截至2019年11月29日,已整改完毕。
4.夏邑县政府责成夏邑县中峰乡政府对辖区内餐饮业做全面排查,加强餐饮业油烟净化器清理维护技术指导及监督工作,杜绝因餐饮油烟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9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中峰乡中峰村326省道东侧,东方汽修厂喷漆气味难闻,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汽修店为一临街门店(约110平方米),规模较小,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汽修店的北侧有喷漆房,但没有发现喷漆痕迹,也未闻到喷漆气味,迹象显示喷漆房长时间未使用。但该汽修店环境脏乱差。
整改处理情况
1.责令其立即拆除喷漆房。截至2019年11月29日,喷漆房已拆除。
2.整治店内环境卫生。
3.截至2019年11月29日,喷漆房已拆除到位,店内环境卫生已整改完毕。
4.夏邑县政府责成中峰乡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汽修行业开展大排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10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中峰乡中峰村东侧胡同有一农村大灶台饭店,位于326省道,该饭店用木材当燃料,产生粉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饭店属农村地锅炖菜,没有炒菜。自2019年1月中旬以来已经停业改造,过去曾使用过木材当燃料,目前正在改造中,燃料拟用罐装液化气,属于清洁能源,不产生超标粉尘。
整改处理情况
1.责令该饭店立即清除饭店各房间内木柴。
2.对饭店内各房间地锅进行改造,改用液化气为燃料,杜绝粉尘超标排放。
3.截至2019年11月29日,已整改完毕。
4.夏邑县政府责成中峰乡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经营性餐饮饭店全面排查,严禁使用木柴,提倡用电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11
群众反映情况
永城市新桥乡刘庄村新桥煤矿东大门对面,高能源基地用不合格煤生产煤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举报“高能源基地”为永城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永城市新桥乡刘庄村新桥煤矿东大门对面,该公司是经规划确定建设的洁净煤生产定点企业,省工信部门备案,用地、规划、环评和工商登记等手续齐全。调查期间,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中心连夜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检验表明,该公司生产的洁净型煤球为合格产品。
整改处理情况
永城市已经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永城市物资流通中心下达了永散烧办字〔2019〕89号交办通知,要求其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规生产经营现象的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睢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6
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平岗乡茶徐村南边有一商砼站,废水、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该商砼站位于睢县平岗镇茶徐村南。该商砼站无任何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商砼站已断水断电,搅拌罐已清理,现场有部分设施和原料。
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26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举报材料交办单,要求平岗镇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商砼站进行整治。截至11月29日,该商砼站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7
群众反映情况
柘城县李原乡丁口村西边小河旁,有两家养猪场,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举报反映的两家养殖户均在李原乡丁口村西,两家养殖户有生猪存栏50余头,经现场核查,周围确有难闻气味,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
柘城县政府责成李原乡政府联合畜牧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监督两家养殖户立即进行整改,工作小组要求两家养殖户将猪舍全封闭,加盖储粪棚、沉淀池,并对排泄物进行每日清理。目前,两家养殖户沉淀池已建成,因储粪棚需要砌砖、硬化、加顶板等建筑步骤,施工全套工艺流程需要一定时间,12月7日前将全部整改完成。柘城县李原乡政府将对该区域加强监管,确保两家养殖户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12
群众反映情况
睢阳区银河路(应天路至张巡路中间的路段)路段一直未修好,覆盖没到位,裸露部分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银河路(应天路-张巡路)属于睢阳区2017年市政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时间为2017年10月-2020年10月。2017年9月30日,商丘市睢阳区市政建设局(原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汇申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商丘市睢阳区2017年市政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随后,乙方与睢阳区发展投资公司组建了项目公司,并积极筹措运作项目资本金。该道路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房屋信息采集及拆迁、清表工作,施工企业于2017年10月进场施工。2017年11月,商丘市参照执行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第23条规定:采暖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要求,银河路工程停止施工。后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发布,对资金的融资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导致该PPP项目无法顺利融资,致使乙方项目资本金迟迟不能足额到位,影响了该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银河路已完成地面附属物拆除、雨污水管网埋设、路槽整理等工作。该项目停工后,已及时采取防尘覆盖。由于恒大缤纷城工程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在此通行,造成道路覆盖防尘网经常损坏,道路施工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多次对破损处进行再次覆盖。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该路段一部分防尘网损坏,造成少量黄土裸露。
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2017年PPP项目资金匮乏问题,睢阳区政府将充分的利用各项政策支持,吸引新的社会资本介入,抓紧推进PPP项目开工建设,突破当前建设资金困局,尽快启动道路素土、灰土等路基工程和水稳碎石、沥青混凝土等路面工程。停工期间,睢阳区市政建设局将继续加强巡查、督导覆盖情况,加强日常管护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对损坏的区域及时补盖。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5
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与应天路西南角往西有5家小饭店,排烟设备在小区内25号、26号楼北侧,油烟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处5家小饭店油烟净化器出风口直排小区。
整改处理情况
睢阳区已责成宋城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要求5家小饭店限期整改。目前,5家小饭店已更改油烟净化器出风口位置。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8
群众反映情况
睢阳区归德路与应天路交叉口西南角恒大名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恒大名都工地部分黄土覆盖不全,有扬尘污染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
睢阳区已责成宋城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对该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该工地对未覆盖处做全面覆盖。目前,裸露黄土部分已全面覆盖,工地院内道路已清理干净,并洒水降尘。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批)
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60002
群众反映情况
梁园区双八镇凯旋北路路楼村商丘市亿鑫板房销售中心,(有三个厂区在梁园区双八镇,另有一个厂区在睢阳区路河镇李汉楼村)一直生产简易房,无环评手续,多次举报一直没取缔。喷漆时气味大、落粉尘。
调查核实情况
(一)梁园区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亿鑫活动板房销售中心于2017年10月登记注册,法人代表李海鹰,该企业位于梁园区双八镇路楼村委会,凯旋路东、商周高速南侧,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场勘查,该企业无生产设备、喷漆设施、原材料和产品,未发现生产迹象,现为用活动板房搭建的临时办公居住点。在距离该销售中心北2公里处,双八镇崔南村发现一处闲地存放着19个成品活动板房,在距离该销售中心南600米处一闲地存放着8个成品活动板房,未发现生产迹象。
梁园区政府组织区、镇、村三级干部,由副区长何玉东带队,对双八镇逐村全覆盖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活动板房生产场地。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对亿鑫活动板房销售中心法人李海鹰询问了解,该中心在双八镇没有生产场地,活动板房是从山东购进的。全面排查后,双八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在双八镇辖区内如发现该中心有生产场地,双八镇政府愿承担一切责任。梁园区政府将跟踪督查,严防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睢阳区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件举报地址位于商柘路西睢阳区路河镇李汉楼村,法人代表:李海鹰。该处未发现有生产简易房机械设备、喷漆设备的厂房,有部分旧的活动板房。经询问看守厂房人员,得知该处活动板房原是商丘市亿鑫板房销售中心出租给实施工程单位的,实施工程单位完工后,将活动板房退还给亿鑫板房销售中心,亿鑫板房销售中心暂时将旧的活动板房临时存放在此处,不是生产厂区。
整改处理情况
1.梁园区政府责成双八镇政府立即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做全面整治;责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依法依规对于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举一反三,在梁园区范围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防死灰复燃及类似问题的发生;截至11月29日,该销售中心地上建筑物、两处存放场地的成品活动板房已清理彻底。
2.睢阳区政府已责成路河镇政府对该处活动板房进行清理。12月1日17时前清理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永城市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2
群众反映情况
该村有一家清洁煤球厂,每天生产,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清洁煤球厂”为永城市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永城市高庄镇冀庄村,为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其工商注册、项目备案、土地及环保各项手续齐全,并已于2019年4月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豫工信煤函〔2019〕62号)。为保障我市冬季取暖需要,永城市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我市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之一,需做好洁净煤供应。进入冬季以来,该厂正常生产,以保证我市未实施“双替代”区域的农村冬季用煤需求。
该公司主要生产洁净型蜂窝煤,生产的基本工艺为破碎-混料-成型-干燥-成品入库,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无产生异味环节,且核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刺鼻气味,群众举报“气味刺鼻”不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
下一步,永城市将进一步健全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3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曹集乡曹集老街东头路北大仓库,仓库内每天生产的基本工艺品,用塑料筒往外排气,散发刺鼻的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工艺品加工作坊位于曹集乡曹集老街东头路北,库房占地面积200㎡,负责人:蒋勇敢。2019年7月租用该仓库用于手工加工工艺品作坊(婚庆用喜字)。2019年11月12日,蒋勇敢购进激光切割机安装后使用,生产工艺为:无纺布-激光切割-成品。气味是由激光切割布料时产生。
整改处理情况
1.夏邑县政府责成曹集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将机器、产品、原料全部清理出现场,排气烟囱拆除,11月29日已清除完毕。
2.责成曹集乡政府对辖区内“三散”问题做全面排查,夯实网格员监管责任,严防影响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7
群众反映情况
夏邑县和谐大道中和街向西路段,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位于中和街西段与老城里交会处路口,道路破损有积尘,路边有垃圾,加之过往车辆通行产生扬尘,影响环境。因该路段属于老城拆迁范围内,一时无法修复。
整改处理情况
1.夏邑县政府责成城关镇政府立即清理道路积尘及路两旁垃圾、杂物;现已清理完毕。并将该路段纳入清扫范围,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并安排人员保洁;现已落实到位。
2.责成县扬尘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检查督促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责成城关镇政府对辖区内路段进行排查,开展清扫保洁行动。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睢阳区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5
群众反映情况
睢阳区坞墙镇晋庄村后边有一建筑材料厂(车上装有水泥、碎石),该厂在装卸车的时候有扬尘,影响周围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处为建筑沙石料零售点,存放有部分沙子和石子,在装卸时沙石产生扬尘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
睢阳区已责成坞墙镇政府根据《睢阳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散”治理“1+16”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沙石料零售点进行取缔。目前,现场沙石料已全部清运完毕,完成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睢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1
群众反映情况
睢县孙聚寨乡刘窑村4家罐头厂、小郭村1家罐头厂、陈庄村1家罐头厂,属于2017年“散乱污”取缔的厂,烧的柴油,废水乱排。该几家厂截止到现在都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刘尧村睢县鑫森罐头食品厂,负责人周美英,女,身份证号:412325196307233108。该罐头厂主要生产水果罐头,位于孙聚寨乡刘尧村东。
2.刘尧村睢县鑫金罐头食品厂,负责人:刘红伟,男,身份证号码:412325197010183095,位于孙聚寨乡刘尧村。
3.刘尧村睢县鑫达罐头食品厂,负责人:刘俭旗,男,身份证号码:412325196303033037,位于孙聚寨乡刘尧村。
4.刘尧村睢县孙聚寨玖兴罐头食品厂,负责人:郭爱琴,女,身份证号码:412325196304123042,位于孙聚寨乡刘尧村西。
5.小郭村郭占民罐头厂,负责人:郭俊依,男,身份证号码:411422198508083075,位于孙聚寨乡小郭村民太路东侧。
6.陈庄村陈红伟罐头厂,负责人:陈红伟,男,身份证号码:412325197210153018,位于孙聚寨乡董庄村民太路东侧。
上述六家罐头厂主要生产水果罐头,在2017年全部被取缔,搬迁到睢县产业聚集区生产,经营破产后将部分设备拉回家,放置在院内。经现场核查,目前,各罐头厂已断电断水,设备未安装,不具备生产条件,有部分废旧包装瓶子和部分设备未清除,未发现烧柴油和废水乱排现象,未发现生产迹象。
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27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案件交办通知单,责成孙聚寨乡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该6家罐头厂整治到位。截至11月29日,6家罐头厂院内放置的部分设备、包装瓶子、生产废弃物品等已全部完成清理。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民权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4
群众反映情况
民权县人民路东外环交叉口东边,东区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长期堆放产生气味,影响周围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民权县人民路东外环交叉口东边的废品收购站法人代表宋智磊。经调查组核查,现场有废纸箱、玻璃瓶、矿泉水瓶等。通过对宋智磊询问,该收购站废品一般是边收边转运,周转周期为3天左右,不是长期存放。调查人员在现场也未闻到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但在检查时发现存在周边围挡不全、废品未完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处理情况
11月27日,民权县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了举报材料交办单,责令绿洲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行动,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整治。一是立即架设2.5米的围挡护栏,二是对场内废品全面覆盖并保持场内卫生。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
商丘市民权县
受理编号:
D411400000000201911270006
群众反映情况
柘城县商柘路大仵乡万通路桥料场,没有手续,露天作业,扬尘太大。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企业原为砂石料场,私自架设4个商砼罐进行生产,没有一点手续,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
1.柘城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大仵乡政府立即对该商砼站点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依法给予取缔。
2.截至目前,该商砼站点4个商砼罐已拆除2个,原料目前正在清运中,所有取缔工作将于12月3日前全部完成。
3.责成大仵乡政府、县住建局对该区域加强监管,严防其死灰复燃。
责任追究情况:
无。
来源:商丘日报
编辑: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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