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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IV级应急呼应发动丨户外用火管理条例请谨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12 22:55:17 来源:自媒体 作者:韶关旅游

原标题:森林火灾IV级应急呼应发动丨户外用火办理法令,请谨记~

依据《韶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韶关市森林防救活指挥部

12月10日9时00分

发动了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呼应

要求各县(市、区)

进一步执行森林防救活职责

加强巡查值守

厚实执行森林防救活各项措施

全力防备森林火灾

最近 气候继续枯燥

从气象局了解到

11月至今,全市基本无降水

仅26到27日

市区、曲江、南雄呈现0.1毫米的微量降水

我市森林火险赤色预警已收效36

韶关大部分区域

相对湿度降到40%以下

防火安全不容忽视

让咱们咱们一起来回忆一下

《韶关市户外用火办理法令》

↓↓↓

韶关是广东省森林资源最丰厚的区域之一

森林覆盖率超越73.84%

居我省首位

怎么保护好我市丰厚的林业资源?

筑牢粤北生态绿色屏障

森林防火作业

特别的重要

《韶关市户外用火办理法令》

2019年1月1日开端施行

法令将我市行政区域分为

森林防火区、农业生产日子区

乡镇寓居区

对户外用火分区进行标准办理

依据《法令》规则

违反者将会遭到

罚款乃至追查刑事职责的处分

赶忙来看一看

终究有哪些行为是被制止的

森林防火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二)点燃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带着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野蜂、熏蛇鼠、烧山打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许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简单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农业生产日子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燃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

(二)燃烧废物;

(三)烧野蜂、熏蛇鼠等;

(四)其他简单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

确因农业生产需求燃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用火单位或许个人应当提早三天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陈述。用火单位或许个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管用火现场,事前开设防火隔离带,在气象条件为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下用火;用火完毕后,应当查看整理火场,保证明火和火星完全平息,谨防失火。

乡镇寓居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燃烧树木、残枝落叶、杂草等;

(二)燃烧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废物等以及其他发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三)燃烧风俗祭祀物品;

(四)其他简单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

请广阔市民不要心存侥幸

违法户外用火,防止触碰“高压线”

防火防灾

咱们义无反顾

来历:关市森林防救活指挥部办公室、韶关市应急办理局、韶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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