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森林火灾IV级应急呼应发动丨户外用火办理法令,请谨记~
依据《韶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韶关市森林防救活指挥部
12月10日9时00分
发动了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呼应
要求各县(市、区)
进一步执行森林防救活职责
加强巡查值守
厚实执行森林防救活各项措施
全力防备森林火灾
最近 气候继续枯燥
从气象局了解到
11月至今,全市基本无降水
仅26到27日
市区、曲江、南雄呈现0.1毫米的微量降水
我市森林火险赤色预警已收效36天
韶关大部分区域
相对湿度降到40%以下
防火安全不容忽视
让咱们咱们一起来回忆一下
《韶关市户外用火办理法令》
↓↓↓
韶关是广东省森林资源最丰厚的区域之一
森林覆盖率超越73.84%
居我省首位
怎么保护好我市丰厚的林业资源?
筑牢粤北生态绿色屏障
森林防火作业
特别的重要
《韶关市户外用火办理法令》
2019年1月1日开端施行
法令将我市行政区域分为
森林防火区、农业生产日子区
乡镇寓居区
对户外用火分区进行标准办理
依据《法令》规则
违反者将会遭到
罚款乃至追查刑事职责的处分
赶忙来看一看
终究有哪些行为是被制止的
森林防火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二)点燃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带着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野蜂、熏蛇鼠、烧山打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许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简单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农业生产日子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燃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
(二)燃烧废物;
(三)烧野蜂、熏蛇鼠等;
(四)其他简单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
确因农业生产需求燃烧秸秆、田基草、果园草等,用火单位或许个人应当提早三天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陈述。用火单位或许个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管用火现场,事前开设防火隔离带,在气象条件为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下用火;用火完毕后,应当查看整理火场,保证明火和火星完全平息,谨防失火。
乡镇寓居区内制止下列户外用火行为:
(一)燃烧树木、残枝落叶、杂草等;
(二)燃烧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废物等以及其他发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三)燃烧风俗祭祀物品;
(四)其他简单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
请广阔市民不要心存侥幸
违法户外用火,防止触碰“高压线”
防火防灾
咱们义无反顾
来历:韶关市森林防救活指挥部办公室、韶关市应急办理局、韶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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