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实读懂《易经》,须处理卦爻辞应怎么断句、标点,以及怎样了解、释读的问题。作者测验运用音韵、语法、义理、象数、考证、占筮多元结合的方法,并使用近年出土的简帛资料,对《周易》卦爻辞从头进行标点、释义作业,以纠正前人断句、解读之讹谬,期望借此为《易经》的深化探究与现代使用供给较杰出条件。在《周易》研讨史上,这样做或许仍是初次。以下是在卦爻辞断句与释读问题上须要点留心的几个方面:
(一)有必要依韵断句、标点。因为《易经》是韵文,所以给卦爻辞断句,首要有必要留心韵位,依韵点断(就像对其他诗篇、韵文相同),而不能囿于传统习气(很多古人传本都是如此断句),用“散文句法”(即一般人了解的惯例句法)观念作句读之攻略,按个人对文义的了解去随意点断。坊间很多《周易》读物(包含古本与今本)便是因为疏忽了这一重要问题而构成不少差误。
(二)有必要澄清句法特色。辨明语句的结构联系与上一点相关,因为《易经》是韵文,所以常用诗篇句法,但诗篇句法与一般散文句法是有不同的(比方,诗句的词序、语序可因应押韵或表达作用的特殊需要而随意倒置),因而要正确了解辞意,还须留心句法问题。
例如:
1.主谓倒装
《乾》卦爻辞之“潜龙”、“见龙(在田)”、“飞龙(在天)”、“亢龙”、“见群龙”等,其实都是主谓倒装句(为协韵而倒:龙、用协韵,又与其他各爻龙字协韵),应译作:龙埋伏着;龙呈现(在郊野);龙飞(到天上);龙高飞远举;群龙一同呈现;等等。但人们未明此理,所以各译本多把“潜龙”译为“埋伏的龙”;把“亢龙”译为“亢进的龙”或“处在极高处的龙”;把“见群龙”译为“看见许多龙”或“发现群龙”,等等。
2宾语直接前置
在汉语中,“动词+宾语”是常见的句法方式,但在古代汉语中,宾语前置的状况也适当遍及,不过,那一般是有条件的,比方否定句中的代词宾语或疑问句中的疑问代词宾语便多前置,例如:“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宣公十五年》)“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等等。
3.定语后置
定语,是放在名词前面的润饰成分,所以“定语+中心词”是古今汉语的一起格局。但《易经》有的语句,定语却跑到中心词的后边。如:
(1)《损·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得臣、无家”,即“得无家之臣”。定语后置。“臣”,奴才的通称。“家”,指家室。臣字入韵,故点断。
4.别的,有时某些语句的结构形同而实异,也有必要分辩清楚,不然简单弄错辞意,导至误解、误译。
卦爻常识
本书使用了诠释《易经》的一些传统术语,为便读者,扼要阐明如下:
(一)关于卦
1经卦与别卦:三画之卦称为经卦(又叫单卦),共八个,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六画之卦称为别卦(又叫重卦、复卦),由八经卦两两堆叠而成,共六十四个,本书特加书名号以作辨认,如《乾》《坤》《屯》《蒙》《需》,等等。
2阳卦与阴卦:奇数为阳,故爻画为奇数之经卦称阳卦,即乾、震、坎、艮四卦;其主爻为阳爻,其性刚。偶数为阴,故爻画为偶数之经卦称阴卦,共坤、巽、离、兑四卦;其主爻为阴爻,其性柔。
3内、外卦与下、上卦:每别卦中,鄙人之经卦称内卦或下卦,在上之经卦称外卦或上卦。先秦时代,内卦称为贞,外卦称为悔。
4反卦(古称“错卦”“旁通”):一别卦变为阴阳爻与之彻底相反的另一卦。如《乾》与《坤》,《颐》与《大过》,《坎》与《离》,《中孚》与《小过》,便是反卦联系。
5倒卦(古称“综卦”“覆卦”):一别卦卦体反转一百八十度,六爻彻底倒置而成另一卦,称“倒卦”。如《屯》之倒卦为《蒙》,《需》之倒卦为《讼》,《剥》之倒卦为《复》,等等(既反且倒者亦归入“倒卦”领域,如《泰》与《否》之类)。倒卦构成“对立之象”。在《易经》悉数六十四卦中,除前述《乾》与《坤》等四对是以反卦联系相连外,其他二十八对(五十六卦)皆以倒卦联系对对相连。此即孔颖达《周易正义》所说:“二二相耦,非覆即变。”覆,指倒卦;变,指反卦。
6本卦与之卦:在占筮活动中,假如呈现变爻,一卦便会变为另一卦。本来的卦体称“本卦”,因爻变而构成的另一卦称“之卦”(又称“变卦”)。之,是去、往之意,这儿指卦爻的改变。如说“《小畜》之《巽》”,意思是《小畜》卦初爻变(由阳变阴),成《巽》卦。《小畜》是“本卦”,《巽》便是“之卦”。
7.体:指卦体。如说“三居震体”或“三体震”,即指第三爻在震卦卦体(也便是震卦)中。
8.互:指互卦,又称互体。即每别卦中,由内、外卦之爻交互组成的新卦体。如二、三、四爻可组成一卦,三、四、五爻又可成一卦。此为先秦古法,故本书亦沿袭。如析《屯·初九》云:“四体艮(三至五爻互艮)”,即指《屯》卦之三、四、五爻组成艮卦,而第四爻即在此卦体中。
9.卦象:指八经卦与六十四别卦所代表的事物、性状,以及由卦与卦的联系而衍生的意象。别卦由经卦堆叠构成,故六十四卦卦象亦由八卦卦象构成。八卦与六十四卦所代表的事物、性状,会集见于先秦《易传》(尤其是《说卦》传),故本书取象,即以《说卦》及其合理之引申为主,部分则依据其他《易传》或卦形而来,亦有采自《左传》《国语》者。其他汉人繁琐芜累之说,如伏象(覆象)、半象或强以爻变、卦变成象等等,一概“潜龙勿用”。10十二音讯卦:古人以《复》《临》《泰》《大壮》《夬》《乾》与《姤》《遁》《否》《观》《剥》《坤》十二卦代表一年十二个月,此十二卦刚柔二爻的改变,表现阴阳二气消长的进程;息为成长,消为耗散,故称音讯卦。前六卦为阳息阴消,表明阳气从下往上逐步增加,称息卦;后六卦为阴息阳消,表明阴气从下往上逐步增加,称消卦。
(二)关于爻
1.爻名、爻位、爻性:每卦初九、初六、九二、六二……上九、上六等等称为爻名,或爻题。其间初、二、三、四、五、上标明六爻自下而上之位次,称爻位。九、六标明爻性:九为老阳之数,代表阳爻,其性刚;六为老阴之数,代表阴爻,其性柔。
2.阳位、阴位:初、三、五爻之位为阳位;二、四、上爻之位为阴位。得位、失位:凡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称得位,又称当位、位当、位正、位合理、得正、得正位。凡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称失位,又称不妥位、位不妥、位不正、非其位、不正、失正、失其正。得位者有利,表明人之才干道德与其职务、位置、行事相等;失位则反是。
3.天位、位置、人位:《易传》以为,六爻分为“天、地、人”“三才”,初、二爻象地,三、四爻象人,五、上爻象天。二爻属阴位,故为“位置”;三爻属阳位,故为“人位”,五爻属阳位,故为“天位”。天位又是君位、尊位;位置又是臣位。
4.上位、中位、下位:初爻为下卦下位,二爻为下卦中位,三爻为下卦上位;四爻为上卦下位,五爻为上卦中位,上爻为上卦上位。故初、四爻,二、五爻,三、上爻,称同位。
5.得中与不中:在中位者称中、得中、居中或处中。若阳爻居中位,称刚得中;阴爻居中位,称柔得中。不居中位者,称不中。得中有利,表明能行正中之道;不中反是。这儿反映出古人“尚中”、贵中和的思维。
6.中正与不中不正:阴爻居下卦中位(六二),或阳爻居上卦中位(九五),为得位得中,又称居中得正,简称中正。阴爻居阳位又不在中位(如六三),或阳爻居阴位又不在中位(如九四),称不中不正,或不中正。中正者有利;不中正者一般晦气。
7.承、乘、比、应、据。
承:一爻在他爻之下(多指阴爻居阳爻下),则此爻对在上之爻称“承”。
乘、据:一爻在他爻之上,则此爻对鄙人之爻称“乘”,或称“据”。(阴爻居阳爻上多称乘,阳爻居阴爻上多称据。)
比:相邻之爻有密切的同伴、辅佐联系,称“比”。成“比”者多为阴、阳爻,如《履·九二》,上比于六三;《大有·上九》,下比于六五;等等。
应:指爻与爻间相互照应(感应)的密切联系。相“应”者例属同位之爻(称应爻,如初、四爻,二、五爻,或三、上爻),一般为一阴一阳,亦偶有破例(见《中孚·九二》)。两爻若互应,称为相应、得应、有应或正应(当位而应);反之,则称为不该、失应、无应或敌应。得应有利,失应多晦气。如《小畜·九三》,失应于上六,即三、上敌应,故发生负面成果。又若敌应而强行相应,亦发生负面作用,如《井·九二》《姤·九五》。以柔从刚:指阴爻在阳爻下;又称承阳。为吉祥之象,例如《蒙·初六》。
以柔乘刚:指阴爻居阳爻上。所为不顺,为晦气之象,例如《蒙·六三》。
8.爻象:由爻性(阴阳、刚柔)与爻数(爻的位次)所限制而表现的事物之必定的性状、意象,以及由爻与爻、爻与卦间的联系所衍生的意象。因为爻性自身亦由成卦时蓍草的数目决议(七、九为阳爻,八、六为阴爻),所以象、数实密不可分。
9.变爻(又称“动爻”)与不变爻(又称“静爻”):以蓍草布卦或掷钱成卦时,若所得数为七,称少阳,所得数为九,称老阳;所得数为八,称少阴,所得数为六,称老阴。老阳、老阴都是可变爻(即动爻),少阳、少阴都是不变爻(即静爻)。
(3)象数剖析:
关于象数剖析依据卦象、卦位与爻象、爻数(位)而作出的揣度、剖析,称为象数剖析。
收拾自《经典之门》,包含“先秦诸子”“哲学宗教”“前史地舆”“文学”四卷,为咱们阅览经典指引方向)
声誉主编 饶宗颐,陈鼓应 吴震 马彪 康震 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