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潮州一女子因殴伤公交司机涉嫌损害公共安全被刑拘
文/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潮公宣
搭乘公交车时,潮州一女子因错失下车站点而与司机发作争持,乃至罔顾车上其他乘客安全,用手拉扯并捶打正在驾驭的司机……记者16日下午从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得悉,该起事情虽未形成人员伤亡,但涉事女子因涉嫌损害公共安全已被刑事拘留。
据悉,2019年12月15日9时40分,湘桥区凤新派出所接到110警情,称当地一辆107路公交车司机曾某兴报案称一女子在行车进程中一直对其进行捶打,影响其正常驾驭,被逼紧急制动泊车。
接报上述警情后,凤新派出所民警敏捷赶往现场处置,及时将嫌疑人阮某惠操控并带回派出所帮忙查询。
经潮州湘桥警方开始查询,15日上午9时30分,阮某惠乘坐潮州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7路公交车途经绿榕北路时,因未及时奉告司机曾某兴而错失下车站点,后发作争持并罔顾乘客安全,用手拉扯并捶打正在驾驭的曾某兴,致其右手痛苦难忍,为确保安全,曾某兴被逼采纳紧急制动泊车,才未形成人员伤亡。
经审查,嫌疑犯阮某惠(女,45岁,贵州省人)照实告知了其在107路公交车上,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发作争持,并用手拉扯、捶打司机曾某兴的犯罪事实。现在,阮某惠因涉嫌损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潮州警方提示:交通安全无小事,公共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危,如果在公交车上发作胶葛,应挑选合理合情合法的方法镇定妥善处理,而不能以极点的方法损害别人安全。一起,在遇到别人损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时,要活跃进行劝导、阻止,共建、共治、同享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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