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良山镇:坚决打击“散乱污”企业不手软
良山
为扎实做好我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设和谐秀美幸福新良山。12月19日,良山镇应急办联合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局和供电所,深入良山镇环境信访问题突出的“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劝退工作,并对三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断电。
“散乱污”企业整治明白纸
一、什么是“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私搭乱建、散落在居民区、不符合县产业规划或生产的基本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治污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发改、规划、土地、环保、工商等手续的企业。
二、为何需要进行“散乱污”企业的整治?
“散乱污”企业危害严重。(一)污染周边环境。例如:塑料包装企业在塑料生产加工过程中,加热挤出工序、包装印刷工序、制袋热合工序产生裂解废气、挥发性废气或臭氧,对空气污染严重。尤其使用再生颗粒做原料生产垃圾袋的塑料加工企业,污染更大。同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甚至危险废物,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造成土壤及水体污染。国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塑料加工作业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必须通过收集、净化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严禁随意排放,要处理净化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极度影响周边居民身心健康。这类企业多数散落在居民区,防护距离不足100米,气味、噪音对周边居民、企业职工造成身心伤害。
(三)冲击市场秩序,扰乱市场公平。这类企业基本无工商、税务、环评、消防等方面手续,违法违规生产,偷税漏税严重,形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对市场秩序、市场公平造成不良影响。
三、企业非法排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企业非法排污危害生态环境,长此以往,恶化的环境给人类带来灾难,有的将永远无法修复。对非法排污行为,当地政府及环境执法部门可处以10-100万元罚款,立即采取停产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次断电的三家企业都属于手续不齐全,无牌无证的“三无企业”,分别为陈小根机制沙厂、李爱平机制沙厂、望隆球磨厂。这三家企业无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在我镇下达了整改停产通知书后,还会偷偷生产;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严重、作业环境混乱、环保设施全无等问题;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粉尘和噪音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必须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断电
对于这些“散乱污”企业,良山镇绝不放过,积极采取三项举措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成立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散乱污”企业的分类,形成实施方案。充分的发挥良山镇 “散乱污”企业整治领导小组的枢纽作用,坚持定期协商,加强指挥调度,掌控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精心组织,严格执法。我镇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理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堆料或废弃物,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产品、设备等措施;对阻挠、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环保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强化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企业整治会议
下一步,良山镇将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细化责任分工,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拒不执行整改关闭的企业强制断水断电并依法进行查封、拆除,加快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编辑:王涛
审稿:凌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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