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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抽检6年木家具合格率均匀8成不合格项有4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30 22:38:16 来源:自媒体 作者:南康家具手拉手

原标题:连续抽检6年,木家具合格率平均8成,不达标项有4类

家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相处时间最长的器物。近年来,甲醛超标、结构松动、材料不实、涂层起皮、开裂等质量上的问题,使消费者对家具的质量产生了信任危机。为此,从2010年到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连续6年组织了木家具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一共抽查了2670家企业的2713批次产品,平均合格率为82.6%,质量不达标项目如下:

1、木工要求

木工要求,是根据家具产品中使用人造板的情况而设定的一个质量发展要求。人造板的端面一般比较疏松,空隙较大,端面不经封边或涂饰处理的人造板暴露在空气中,不仅会增加甲醛的释放,还容易受潮湿空气的侵蚀,造成人造板物理性能下降,从而影响木家具的常规使用的寿命。

GB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必须封边或涂饰处理。人造板制成的零部件外露面,是指所有外露在空气中的零部件表面,并不仅指家具表面的零部件。

造成木工要求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家具生产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够和工艺不合理。木家具中,未进行人造板部件封边或涂饰处理的主要部位有:抽屉的墙板端面、柜子旁板的后端和底端。在选购家具时,应格外的注意检查这几个地方。

2、理化性能

表面理化性能,是根据木家具的特点和使用上的要求而设定的质量发展要求。在使用的过程中,家具表面常会遇到酸碱或高温物质的侵蚀、外力的摩擦冲击等。家具表面的涂层,可以保护家具免受外界侵蚀,而表面理化性能不达标的家具,在日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漆膜开裂、脱落、变色等状况,影响木家具的美观和常规使用的寿命。

GB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表面理化性能分两个部分:漆膜的耐液性、耐湿性、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性、抗冲击、耐香烟灼烧等;软硬质覆面的耐冷热循环、耐干热、耐划痕、耐磨性、耐液性、抗冲击、耐香烟灼烧等。

造成表面理化性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较差的表面涂饰材料,和(或)不合理的油漆工艺。不达标项目主要有漆膜附着力、抗冲击、耐干热、耐液性,漆膜和软硬质覆面的耐香烟灼烧等。家具的表面理化性能,需要在实验室使用仪器测试,因此选择品牌厂商的家具会更可靠些。

3、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是反映家具结构强度和安全性的重要质量指标,是根据家具特点和使用上的要求而设定的质量发展要求。木家具力学性能不达标,会导致使用频繁的活动部件(如抽屉)脱落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和常规使用的寿命。稳定性不达标的家具则会有安全风险隐患,比如柜类家具的活动部件(门、搁板等)在使用中经常处于开启状态,在外力的作用下容易引起倾翻,从而导致人身伤害。

GB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要求家具经力学性能测试,应达到:零部件无断裂,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用手掀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连接部位应无松动;活动部件开关应灵活;家具五金件应无明显变形、损坏;柜类家具的活动部件,在施加一定外力时不能发生倾翻。

造成家具力学性能不达标的原因,主要是家具设计不合理,比如椅腿的支点和座面受力点距离太近,造成使用时的倾翻;五金件质量差,比如抽屉导轨在受力时产生变形损坏。力学性能不达标的项目,集中在柜类、椅类家具的强度和稳定性,桌类家具的稳定性、床类家具的强度等。在选购家具时,可以参照标准中的相关联的内容自行逐项测试。

4、 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

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很重要的质量发展要求。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中规定:甲醛释放量不超过1.5毫克每升;可溶性铅不超过90毫克每公斤,可溶性镉不超过75毫克每公斤,可溶性铬不超过60毫克每公斤,可溶性汞不超过60毫克每公斤。

造成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超限的原因,是家具中使用了甲醛释放量超标的人造板,以及家具表面涂装的油漆中重金属超标。在选购家具时,打开门和抽屉,如果闻到刺激性异味,甚至造成眼睛流泪或引起咳嗽等情况,则说明此类家具中甲醛释放量或挥发性有机物有可能超过标准规定。

小结一下:木工要求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这两个不合格项目,大多发生在人造板家具上;重金属含量超标,则大多出现在油漆颜色鲜艳的那些家具上;一般来说,实木家具的强度要强于人造板家具。因此,颜色较浅的实木家具,是比较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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