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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书画以韵为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1-07 17:34:33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宋代书法家黄庭坚从前这样论说:“书画以韵为主”“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好像。”人们在赏识一幅书法作品的时分,就好像点评女子相同,纷歧定会赞其美艳,但简单赞其有“神韵”。

有“神韵”、“韵致”,这是一个很高的审美规范。但终究什么是“韵”,很难下定义。由于“韵”自身好像便是只能意会不行言传的东西。五代的荆浩在《笔法记》里云:“韵者隐迹之形,备遗不俗”,便是说“韵”的体现很隐晦,模模糊糊而不露痕迹,是暗示的而非言无不尽的。

我国的书、画、诗篇等艺术的寻求方针,发展到唐代今后,逐步从理论的讨论,到自觉的神韵的寻求,使艺术发生了一次大的腾跃。就书法而言,早在晋代就有“尚韵”之说,六朝谢赫的《古画品录》,他提出评论人物画六条规范,称为“六法”,首要标出“一气韵生动是也。”将气韵视为六法之首。五代荆浩的《笔法论》中,又将“六法”剖析整理成“六要”,在气韵中独自突出了“韵”,把书画艺术讲究“神韵”、“余味”和“象外”等审美寻求突出了出来。

书法艺术的这一寻求与诗篇艺术的寻求严密相连。唐司空图侧重从神韵谈诗,以为好的诗必须有“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要“超以象外,得其环中”,“不著一字,尽得风流”。此是说神韵必得从痕迹以外的虚空处去求得,从不著一字处去领会韵外之致。宋严羽以禅喻诗,提出作诗当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小巧……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相,言有尽而意无穷”。这是说只要“空”和“虚灵”才干发生神韵。同时代的范温在他的《替溪诗眼》中,对“韵”作了探索性的解说:“有余意之谓韵”,“缺乏而有韵”,“行于平夷,不自矜炫而韵自胜”。

“韵”便是“有余意”。“缺乏”,“平夷”才干“韵自胜”。明代王世贞发起神韵说,相同着重“镜中之相、水中之月……无迹可求,”“色相俱空”,着重“空”字,着重“清运”,是以唯“空灵”、“清远”乃有神韵。

“弃俗”、“重韵”是黄山沟书法美学思维的肯定中心,尽管他没有体系全面的论说,这些观念也仅仅零散的散见于他的诗文中,可是他将这些美学思维论说得清晰而深入,还付诸于实践的书法创造中,令自己的书作日趋老练老辣。

关于各种“俗”,黄庭坚疾恶如仇,他说:“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世能够百为,唯不行俗,俗便不行医也。”这话标明:“绝俗”不仅是文章书画的事,处世为人也要“绝俗”,先做“不俗之人”。才可做不俗之作。要做到不俗,不作俗书,就应“学书要胸中有道义(这种关于道德道德的要求,习书者自己领会自己就行),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着重了常识全面的重要性,博学多才,才干绝俗)。对胸怀要求很高(没有胸怀。过于计较,会失掉真性情,多做假装,实为逆世之道,又怎么能绝俗?)。因而,能够说,黄庭坚的“绝俗”观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和道德价值。建立“绝俗”,则可上求胸次充盈,下求“韵外有致”、“法外得理”。

书法上讲究“绝俗”,具体要到达什么境地呢?黄庭坚以为:书法美的最高境地即“韵胜”而“无法”(这个无法并不是不遵从法度,而是创造的时分忘却法度的束缚,做到真实的开释抒情,这样,才干更好的体现笔势,至于根本结构的法度,早已经在旧日的功力中融入了)。要到这个境地,首要须修养胸怀。其次,要想方法把人的“神韵精力气质”体现到书法上,使书作神韵深远。再次,要通晓“法外之理”,让合“理”之法严密地合作“韵”的体现,如此,经过到达“韵胜”而“无法”的境地,来到达“绝俗”的意图。“绝俗”的完成途径便是“胸怀--神韵--法外之理(便是法度规矩之外的合理技能体现,并不是漫无意图的乱画乱写)”。

黄庭坚也重“意”。咱们看他的书作,显着感到“意”气风发,爽快不羁。“尚韵”和“尚意”(由于有了妥当的节奏感,才会发生笔意)从本质上看,也不相违反。耐人寻味的“韵致”往往“意”味深远。

黄庭坚既重法又不重法。他说:“法在人,故必学。”在初学时,他并不疏忽前人的优异书作,他曾师承过同朝的周越、苏轼,师法过前代的王羲之、杨凝式、颜真卿、柳公权、张旭、怀素、李邕等人,对《瘗鹤铭》也深有研究。他说见到怀素的《自叙帖》今后,“谛观数日,恍然自得(多看和精读字帖的重要性我就不多说了),落笔便觉超异。黄庭坚这种得“法外之理”,自立异法,其实是一种适当高的创造境地。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自由地体现自己的美学思维,这比“唐尚法”更高一筹。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维,除了“绝俗”、重“韵外之致”、“法外之理”,在“天然’、“中和”、立异等观念上还有许多独特的见地,你们能够下载他的书论文章,细心研读和了解,在此,就纷歧一叙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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