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闻】新宁邻县男人留两孩子在车里 强行带女子到宾馆发作性联系
中心导读:1月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湖南邵阳一男人曾留自己一个9岁和7岁的小孩在车里,强行带前女友到宾馆发作性联系,之后又在路上阻拦该女子将其带到家中发作性联系。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人朱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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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0月份,被告人朱某某和被害人李某(已婚)开端往来,并发展为情人联系。2019年6月份,李某不肯再和朱某某坚持不正当联系,朱某某屡次经过微信等方法要挟李某。经当地司法所调停,李某支付往来期间的开支6000元给朱某某,两边断绝联系,朱某某确保不再羁绊李某。2019年7月10日20时许,朱某某驾驭小车搭载自己的小孩(分别为9岁、7岁)来到李某寓居的小区。
发现李某在小区楼下后,朱某某强即将李某拖上车,驾车来到县城。朱某某将小孩留在车上,将李某带至宾馆强行和李某发作性联系。2019年7月19日7时许,朱某某驾驭自己的小车拦下前去上班的李某,强即将李某拖上车。途中,李某强行下车,且叫周围人报警,朱某某下车又强即将李某拖上车,后驾车开往自己的家,到家后强行同李某发作性联系。后朱某某被出警民警在现场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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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为,被告人朱某某以暴力、钳制的手法,违反妇女毅力,强行与别人发作性联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法院予以支撑。朱某某到案后尽管照实供述了自己的首要犯罪事实,但当庭又否定其首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率直,但庭审自愿认罪,能够酌情从轻处分。对辩解人提出朱某某能够从轻处分的辩解定见,法院予以采用。
朱某某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于2019年7月10日晚强奸被害人有贰言,以为被害人是自愿的。经查,2019年7月10日20时许,朱某某驾驭小车搭载自己的小孩(分别为9岁、7岁)来到李某寓居的小区,发现李某在小区楼下,强即将李某拖上车。朱某某驾车来到县城,将小孩留在车上,将李某带至宾馆与李某发作性联系。但李某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且除被害人的陈说外,无其它依据证明朱某某有违反李某的志愿,强奸李某的行为,依据没有到达的确、充沛的证明规范,因而公诉机关指控朱某某于2019年7月10日强奸李某的依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对被告人上述辩解定见,法院予以采用。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被告人朱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北青报记者 匡小颖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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