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污染气候Ⅱ级应急呼应免除,禁限行持续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免除重污染气候Ⅱ级应急呼应的告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气候预警中心、我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候中心联合谈判,估计1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污染进程根本完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我市于1月11日12时免除重污染气候Ⅱ级应急呼应,非营运车辆持续履行禁限行办法(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在外)。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于预警免除后1日内,将本次重污染气候应对作业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业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
今日是周六,
依照限行规矩,
今日不限行
周一限行尾号2和7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