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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私网捕杀野生鸟汉中这名男人被判刑6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1-15 15:40:51 来源:自媒体 作者:魅力汉中

原标题:设私网捕杀野生鸟,汉中这名男人被判刑6个月

日前,由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查看院提申述讼的汉台区首例野生动物维护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揭露宣判。法院判定确定被告人周某康犯不合法猎捕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起,支撑了汉台区查看院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恳求,责令被告人周某康在汉中市市级新闻媒体上揭露抱歉,由周某康补偿生态资源丢失人民币15300元。

2019年头,被告人周某康为维护幼鱼不遭水鸟危害,私行在其承揽的水库上方架起捕鸟网一张。2019年2月,其所设捕鸟网捕杀野生鸟类4只,被路过网友摄影曝光。

经判定所捕杀的鸟类分别为长耳鸮1只,系国家二级维护野生动物;山斑鸠1只,系国家“三有”维护野生动物;乌鸫2只,未列入国家重点维护和“三有”维护野生动物名录。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查看院第四查看部经审查以为,其行为不光涉嫌构成不合法捕猎、杀戮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导致鸟类种群下降,危害了鸟类在虫鼠害防治、种子传达及分散等生态服务方面功用的发挥,影响了生态平衡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形成损坏,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当民事侵权职责。

遂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恳求法院判令揭露赔礼抱歉和补偿生态资源丢失。

创立夸姣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野生鸟类是人类的朋友,维护它们,是人类的重要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猎杀鸟类犯罪案子,查看机关在提起公诉的一起又作为公益诉讼申述人及时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既追查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的刑事职责,又使其承当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职责,完善了此类案子的追责系统,使维护野生鸟类的法网愈加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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