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安稳未受疫情影响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11日电(张聿修)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作业新闻发布会举行。据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整体来看,全区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安稳,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为活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作业部署,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分活跃应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安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作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作业的告诉》,一起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计划》。各盟市生态环境部分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拟定了应急监测计划,按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地惯例监测目标基础上,添加余氯等特征目标监测,仔细展开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污水处理设备等监测,合作有关部分做好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建立了疫情期间环境质量快报准则,按日将《内蒙古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送至国家监测总站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按日将《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新式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有关生态环境监测作业状况》报送至生态环境部。
发布会介绍,12个盟市城市空气主动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12个盟市城市均匀优秀天数份额为85.6%,比上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未受疫情处置影响。
15个国家网水质主动站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份额为77.8%,Ⅳ类和Ⅴ类断面份额为13.9%,劣Ⅴ类断面份额为8.3%,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水质根本安稳。
135个(次)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未发现受疫情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状况。其间,对85个(次)饮用水水源地展开了余氯监测,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规范或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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