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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4-05 19:56:05 来源:自媒体 作者:新疆网

原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报讯 4月2日,在自治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疫情结束以后,针对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帮扶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实施哪些具体举措?

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印发《新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兵团生态环境局以交叉轮换执法的方式,在供暖季开展“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兵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气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针对当前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在工作中强化“五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区域的联系,坚持聚焦“乌昌石、奎独乌”区域,同时拓展到周边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控;二是突出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污染因子,进一步强化对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臭氧层消耗污染的管控;三是突出冬病夏治,鼓励错峰生产,坚持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监督执行,同时推进夏季时段VOC管控;四是突出重点行业,紧盯钢铁、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管控,持续推进钢铁工业超低排放,VOC、建材等行业的提标改造。五是加大处罚力度,突出企业守法引导,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逐步的提升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问:今年我国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城镇污水的收集处置处理情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格外的重视,指导和帮助各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从加强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环境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问: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统一思想、防控疫情、服务企业、治理污染、抓好落实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工作措施。具体第一个方面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第二个方面是坚决做到“两个100%”,以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为主要目标,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第三个方面是推行实施“两个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即: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化环境监管方式。第四个方面是突出“三个治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第五个方面是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大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问:在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方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行实施“两个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其中“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方面具体制定实施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近期,为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坚持服务大局、特事特办,强化服务,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并取得很好的实效。

一是扎实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工作。凡属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强服务指导,帮助项目尽快投入运行或形成生产能力。目前,对库尔勒兵娟制衣有限公司、新疆乐贝儿贸易有限公司医用口罩及防护服生产项目等11个“三类项目”的环评管理采取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等简化手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印发《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两方面7条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三本台账”、优化环评管理方式并加快环评审批、加强环评审批调度、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管理制度等。

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是如何开展监督检查的?

答: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结合最新污普清单,用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检查方式,利用在线监控、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积极推进正面清单的建立。

问:2020年是自治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如何安排?

答: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要抓好重点七方面工作:一是坚定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用总目标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要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做好定点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和服务。三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确保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优化环境监管方式,实施“两个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五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推进全区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六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七是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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