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汾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代市长担任双主任
4月7日,中共临汾市委办公室、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树立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告诉》,树立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董一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云峰担任双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潘海燕,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勇担任副主任。
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安排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编办、市人社、发改、工信、财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利、市场监管、动力等47个部分负责同志组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首要负责同志兼任。
临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首要作业责任是
- 贯彻执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严重决议计划布置,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作业安排。
- 研讨审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严重变革事项和严重政策措施,和谐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作业的严重问题,统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作业。
- 活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范畴体系机制变革立异,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共同、人大监督、政协参加、齐抓共管的作业机制,构成生态环境保护作业合力和“大生态,大环保”作业格式。
- 安排展开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作业责任状况的监督查看,并进行查核点评。
- 定时剖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势,研讨处理全局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
- 安排展开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问题整改作业。
- 安排展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整治专项举动。
告诉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活跃推动作业执行,构成作业合力,不断健全完善“大生态,大环保”作业格式。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践,树立相应组织。来历 临汾环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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