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大代表肖胜方主张下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起点至13周岁
广州日报客户端5月10日音讯,未成年人的违法问题一向备受注重,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的起点问题,也经常引发评论。“比较上世纪七十年代,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愈加老练,鉴于现在违法日渐低龄化的现状,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的起点契合社会持续健康开展规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拟提交方案,主张以批改案的方法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三款作出批改,调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的起点,从本来的十四周岁下调为十三周岁。
部分未成年人违法案子方法残暴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寓居10岁女孩小琪(化名)杀戮,并抛尸灌木丛。后因蔡某某未到达法定刑事责任年纪,警方依法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留教养。这个事情曾引发是否应当下降刑事责任年纪的评论。
昨日上午,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开庭,被告蔡某某家族无一人出庭,法院将择期宣判。小琪的母亲表明,补偿之外,她更期望得到加害人家族的抱歉。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施行违法行为的案例时有发生,部分案子中未成年人的违法方法残暴、恶劣、触目惊心。”肖胜方说,他形象很深的一个案子是2015年11月,19岁的韦某弛刑保释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杀戮一名11岁女孩。而2010年,韦某于家园广西掐死一名男孩,因未满14周岁而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韦某又持刀损伤一名小女子,获刑6年。
依据刑法规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重伤或许逝世、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归于肯定无刑事责任才能人,不管施行何种行为都不构成违法。这自1979年刑法规则以来,一向沿用至今。”肖胜方表明,尽管说这样的规则是对未成年人的维护,但跟着社会的开展,义务教育与法制教育的遍及,未成年人的心智比较于40年前的未成年人,有很大改动。而每一同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下恶性案子的呈现,都曾引发过关于刑法“最低刑事责任年纪”的争辩。
主张下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
肖胜方在方案中说到,从刑法含义上讲,确认刑事责任年纪起点的最重要的要素是人的片面认识上的辨认和控制才能,即认识和毅力要素,而辨认和控制才能的进步有赖于生理和心思情况的老练。
他表明,14周岁刑事责任年纪起点的确认,关于20世纪70年代的我国儿童发育情况也许是合适的,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加速速度进行开展,儿童养分结构的改进,儿童生理和心思情况的老练也加速,辨认和控制才能也有较大进步。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的案子呈现上升趋势,渐渐的变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施行违法,并且暴力、恶性违法层出不穷。”肖胜方说,有鉴于此方案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的起点规则提出了几个立法批改主张。
首要,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的起点由原先的14周岁下降到13周岁,下降1周岁,即批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批改为“已满十三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其次,批改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批改为“已满十三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2007年的《〈儿童权力条约〉第10号一般性定见——少年司法中的儿童权力》规则,最低刑事责任年纪不能低于12岁。”肖胜方表明,即便下降为13岁,在国际上也不算最低,现在最低刑事责任年纪的规则,瑞士、新加坡为7岁,墨西哥、菲律宾为9岁,英国为10岁,土耳其、荷兰为12岁,以色列、法国为13岁。
可以参阅的是,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03年修订后的《少年犯法令》规则,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年纪的最低界限为10岁。按照香港的法令规则,相对负刑事责任年纪(10岁至14岁)的未成年人施行了或许构成违法的行为时,首要推定其为不能辨别是非,只要在控方有依据证明该行为人有违法目的的情况下,才干否定有罪的推定,然后确定其有刑事责任才能,应当承当刑事责任。
现有惩戒办法,无法到达震慑效果
“下降到13周岁,契合当时社会持续健康开展进程。”肖胜方在方案中表明,十三周岁的少年底子现已完结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其已具有适当的辨认才能和控制才能,已可以了解其施行行为的性质和含义。跟着社会的开展,物质文化水平得以进步,许多未成年人12-13岁左右就身材高大,大脑发育较快,相貌老练。
此外,未成年人的心思发育遍及呈现早熟现象。一方面,因为电视机、互联网、新媒体的影响,当下的未成年人更简单取得丰厚的常识,了解新鲜的事物,能更快地构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百科观。但一起也会接收到负面信息,然后影响其心思发育。另一方面,学校正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加强了注重,因而未成年人的辨认才能和控制才能也会相应提早。
“现在的未成年人违法年纪越来越小,违法低龄化趋势益发凸显。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的片面恶性也在变大,手法残暴,严重损害社会的安稳、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肖胜方表明,因为未到达法定的刑事责任年纪而无法追查其刑事责任,只能经过收留教养或许经济补偿等方法予以赏罚。可是这样的惩办对受害人而言是极端不公的,且底子无法到达安慰受害人及其家族的效果。
“这样的做法还或许形成未成年人有备无患地持续施行损害社会行为,一起会使法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遭到质疑,然后失掉法令的示警功用和震慑效果。”肖胜方说。
(原题为:《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主张下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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