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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孤儿女孩在福利院日子6年检方支撑改变监护权助其找新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19 20:55:25 来源:自媒体 作者: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非“孤儿”女孩在福利院日子6年 检方支撑改变监护权助其找新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看望福利院的孩子。 李晓明 摄

中新网盐城9月19日电(王蓉辉 俞玮)“叔叔,阿姨,谢谢你们帮我找到一个温暖的家,父母对我很好,本年中秋节是我过得最高兴的一个节日。”9月19日,兰兰(化名)在盐城市儿童福利院给在场的检察官和福利院工作人员跳了一段愉快的舞蹈。从出世就被送到儿童福利院,不是孤儿的兰兰在这里度过了六年“孤儿”日子,在当地多部分的爱心联动下,总算找到了温暖的新家。

兰兰的妈妈是盐城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的一名流浪女,7年前被救助时现已怀孕,且患有重度精力发育迟滞伴精力障碍,无法与人正常沟通。警方尝试了多种技术手段,一直无法核实其身份信息。2013年1月,兰兰出世,因其母无抚育才能,便被寄养在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兰兰给福利院的孩子们跳舞。 李晓明 摄

2018年6月,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安排党员干警到该福利院展开送温暖活动,福利院的教师向检察官寻求协助:“5岁的兰兰有母亲,福利院怎样才能拿到她的监护权,帮她找一个利于她健康生长的家庭?”本来,儿童福利院里会集哺育的多为脑瘫等智障儿童,智力正常的孤儿并不适合长时间在这里日子。兰兰的扎手问题是,她有妈妈,尽管她的妈妈没有抚育才能,但兰兰并不是孤儿,福利院无权将兰兰送养出去。

“兰兰聪明伶俐,健康活泼。看着身边的一些玩伴离开了福利院,她的心情动摇很大,常常郁郁寡欢,还喜爱发脾气。”福利院教师说,这对兰兰的生长很晦气。

了解状况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充沛查询案子现实的基础上,主张盐城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请求宣告兰兰的生母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一起发动支撑申述程序。法院则托付司法判定所对兰兰生母进行相关判定,检察院全程监督,终究确定兰兰的生母丧失了保护本身权益的才能,系待分类的非精力病性精力障碍,无民事行为才能。

2018年11月20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判定宣告兰兰生母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各方的协助下,盐城市儿童福利院经请求取得了兰兰的监护权,并经过层层挑选,挑选了一对年轻夫妇作为调查目标,签定寄养协议。检察官定时对兰兰进行盯梢回访,得知兰兰与寄养家庭共处很和谐。

本年6月中旬,检察官再次去看望兰兰时,其养父母反映,因兰兰没有处理送养挂号,不能在家里落户,所以无法帮她报名上小学。检察官当即联络福利院,了解对兰兰寄养家庭的调查状况,主张尽早依法给兰兰处理户口,让兰兰顺畅入学。经第三方组织评价后,福利院发动送养程序,及时在当地民政部分处理了送养手续。现在,兰兰如愿找到了温暖的新家,一起敞开了绚烂多彩的小学日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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