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宁市排污答应制专项法律查看第一批曝光3个典型事例
记者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得悉,依照《济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法律举动计划》,8月14日至2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7个查看组,展开全市排污答应制履行状况专项法律查看,强化依证法律力度。到现在,各查看组依照“四不两直”要求,要点查看企业持证排污状况、自行监测状况、自行办理状况。现将8月14日查看中发现的3个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鱼台县
1、张黄工业园鱼台同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封闭不严,出产期间门窗未封闭,废气设备搜集处理不完善,气味冲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邹城市
2、太平镇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未按排污答应证办理要求对雨水进行采样检测;MF0001锅炉运转发生的废气未按排污答应证办理要求进行低氮焚烧处理;未按排污答应证办理要求向环保部门提交书面履行陈述。
汶上县
3、康驿镇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份开端接纳汶上县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进厂处理,用罐车拉至二期生化池暂存,日进厂量约20吨,现场目测约有2000立方渗滤液在生化池内露天暂存,臭味扑鼻;3个雨水口未依照排污答应证要求展开监测。
(来历:闪电新闻,原标题:《济宁市排污答应制专项法律查看第一批曝光3个典型事例》,责任编辑:陈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