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公益之声公益正文

在济南创建小微企业可一次性补贴2.4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27 14:58:36 来源:自媒体 作者:济南青年企业之家

原标题:在济南创立小微企业可一次性补助2.4w

一、补助目标

对法定劳作年纪内初次收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今后挂号注册)、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在兴办企业交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城镇工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请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补助规范为2.4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收取一次。 小微企业确定依照商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小微企业名录进行查验比对,确定规范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范规则的告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则履行(下同)。

二、请求材料

1.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请求承认表》(附件1,创业者自己现场承认);

2. 创业者身份证原件;

3. 最近接连12个月《小微企业赢利汇总表》(附件2);

4. 离岗或在职创业的城镇工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供给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离岗或在职创业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三、处理程序

1. 单位请求。契合申领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带着请求材料,向工商注册挂号地的大街(镇)服务机构提出请求。

2. 受理初审。大街(镇)服务机构受理请求后,依照条件对创业者供给的材料进行初审,契合条件的在公共工作服务信息体系中录入创业补助申报信息,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比对数据截图、签章后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请求承认表》作为附件上传申报体系。原件交还自己。

3. 审阅承认。区县公共工作服务中心依据辖区内大街(镇)服务机构初审上报的创业补助信息,在事务信息体系中进行复核并批阅承认。

4. 公示。区县公共工作服务中心审阅承认后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发放名单、金额等信息,公示5 个工作日,承受社会监督。

5. 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工作服务中心按规则将补助资金支付到请求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根本账户,不得运用现金。

6. 材料保存。大街(镇)服务机构担任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助请求承认表》、《小微企业赢利汇总表》订档留存。区县公共工作服务中心担任将公示发放名单、资金拨付凭据订档留存。 处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信息来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

责任编辑: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