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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表彰蚌埠1集体1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9-29 19:53:55 来源:自媒体 作者:蚌埠发布

原标题:全国赞誉!蚌埠1团体、1人!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前进赞誉大会在北京举行。新华社 发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前进赞誉大会在北京举行,对近五年来为民族团结前进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665个榜样团体和812名榜样个人进行赞誉,其间包含我省9个团体和13名个人。

全国民族团结前进榜样团体

(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民族宗教业务局

安徽省蚌埠市民族宗教业务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人民政府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安徽省芜湖市田家炳试验中学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成功镇江心村村民委员会

安徽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安徽江威精细制作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华孚纺织有限公司

全国民族团结前进榜样个人

(安徽)

王 勤(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民族宗教业务局局长

顾晓惠(女) 安徽省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副校长

蒋成彬(回族) 中共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蒋楼民族村委员会书记

李 威(回族) 中共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委统战部科员

于 红(女) 中共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建新社区委员会书记

马庆山(回族) 安徽省阜阳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杨道荣 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祝成(回族) 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二龙回族乡委员会书记

穆志强(回族)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文明旅行体育局副局长

晋 颖(女) 中共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华强社区委员会书记

钟奕辉(畲族) 中共安徽省宣城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委员会书记

刘卫东(回族) 中共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漳湖镇回民村委员会书记

龙守菊(女,侗族) 中共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乌石镇乌石村总支委员会委员

对民族团结前进榜样进行赞誉和奖赏,是国家赞誉奖赏作业的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评选赞誉一次。赞誉的榜样团体和榜样个人,别离颁发“全国民族团结前进榜样团体”“全国民族团结前进榜样个人”,颁发奖牌奖章证书。

据了解,本次评选赞誉作业,初次依照党和国家关于勋绩荣誉赞誉的新规则安排展开,是党的十九大后初次举行的全国民族团结前进榜样赞誉。评选赞誉作业自本年6月正式发动以来,相关区域和部分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揭露公平公平,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做到好中选优。

◆ 来 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 编 辑:侯 靖

◆ 监 制:成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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