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野猪“行凶”致人眼球受伤多处骨折 遭合围后溺毙
现在,65岁的唐某仍在医院承受治疗。
唐某是四川南充仪陇县前锋镇翻身村乡民,10月5日下午,他在通过自家房子周围一块苕地时,发现一只体型巨大的成年棕黑色野猪正在捕食家鸡,随后他大喝两声,谁料遭到惊吓的野猪竟对其发起进犯,构成其左眼眼球严峻受伤,身体多处骨折。过后,野猪慌乱逃走。
当天下午5时许,仪陇县公安局观紫派出所接到前锋镇翻身村乡民冯某报警,称一头野猪闯入其家邻近,将其老公唐某撞伤后,逃入到一旁的深山中。据悉,这是近年来仪陇发作的首例野猪伤人事情,接警后,民警敏捷联络120急救中心,并及时赶赴现场查找野猪踪影,但因为天色较暗,民警未能查找到野猪踪影。
↑民警与乡民查找野猪
据乡民冯某叙述,事发时,老公唐某从外回家,途经自家房子周围的一块苕地时,发现一只体型巨大的成年棕黑色野猪,正在苕地中捕食家鸡,唐某见状大喝了两声,遭到惊吓的野猪,随后对唐某发起了进犯,构成唐某左眼眼球严峻受伤,左手和肋骨多处骨折及野猪獠牙所造成的的20余处戳击伤,野猪行凶后,敏捷沿着苕地仓惶逃入了一旁的深山之中。据冯某叙述,期间,野猪还将唐某身旁的一只宠物狗的腿咬伤。
野猪具有较强的野性,极易伤人,通过归纳剖析后,民警决议当晚抛弃寻觅,待第二天天亮之后,视野杰出时再乘机捕杀。为防止野猪当晚在村庄出没伤人,民警联络邻近村社干部,对野猪伤人状况进行了通报播送,提示乡民们夜间防止独自出行并封闭好房门,防止野猪伤人。
10月6日上午,仪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多名民警持枪进村声援,观紫派出所也安排当地镇政府干部和青壮年乡民,手持长棍、锄头、扁担等进山查找野猪踪影。通过查找,民警在山中发现了野猪出没的痕迹,随后招集整体搜山人员,以痕迹地为中心,扩展查找规模,对野猪构成合围之势。
↑野猪坠入河里
正午11时40分,民警在一片树林里发现了野猪,乡民合力追逐,野猪顺势朝山下疯跑,民警带领乡民一路追击,并大声叫嚣,野猪遭到惊吓后慌不择路,在窜逃过程中坠入了当地一条小河中。民警介绍,因为近来仪陇境内连降暴雨,水势凶狠,野猪坠入河中后未能游到岸边,被困在河心,民警与乡民赶到现场后,野猪已损失体能,溺毙河中。
↑野猪尸身被打捞上岸
随后,民警与乡民将野猪尸身捞起,并联络动检部分,对野猪尸身进行了燃烧并深埋处理。现在,伤者唐某因伤势严峻,仍在医院承受治疗。
↑野猪尸身被打捞上岸
民警提示,野猪生性凶狠,具有较强的进犯性,正常状况,一般成年人赤手难以对立。在野外遇到野猪时,要尽量不发声惊吓野猪,一起缓慢退避,不要紧张撤离;遇到野猪进犯,要尽量防止正面对立,要敏捷使用周边环境进行逃避,爬上树枝或逃避到石头反面;如逃避不及,可采纳大声尖叫或强光照耀等方法吓退野猪。
谢云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来历: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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