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小讲堂,事例来共享(7)
我们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的环保宣传员今日仍是持续给我们供给一些环保事例,以此来加深我们对环保的了解。
事例:某公司诉Q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分案
一、根本案情
2014年10月15日,S省Q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至某司现场检查,被该公司保安以未经公司负责人赞同为由拒之门外。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该公司送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帮忙查询奉告书》,要求其帮忙查询。这以后,市环保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议书》,并在收到某司提交的《关于活跃合作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的整改措施》后,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确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决议罚款1万元。某司不服诉至法院,恳求吊销上述处分决议。
二、裁判成果
Q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为,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则,回绝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许在承受监督督查时招摇撞骗的,环保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原告某公司保安以有必要通过公司负责人赞同为由,阻止被告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厂检查,构成回绝执法人员检查,违反了上述规则,应受到处分。但鉴于原告过后活跃整改,并提交整改措施,契合细微规范,被告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无不当,遂判定驳回原告诉讼恳求。一审宣判后,两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三、典型含义
本案是有关保护环保机关依法履职的典型事例。查询权是行政机关施行办理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对环保机关而言,只要实在实行法定查询功能,才或许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许多环保类法律法规规则了环保机关此项职权,一起清晰了被查询目标的帮忙责任。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环保部门有权对统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照实反映情况,供给必要的材料;第七十条规则了详细罚则。本案中,市环保局依法实行法定的执法检查责任,具有强制性。某公司作为钢材加工企业应当诚实承受、合作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不能回绝或以公司内部办理规则为由对立。市环保局结合某公司随后递送陈述、活跃整改等景象,对该公司从轻处理,过罚适当,作用杰出。(更多内容请重视环保法制宣传中心:http://hbfzhc.org.cn或W号:hbyqj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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