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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秦岭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然而两男子贪吃捕杀秦岭这种宝贝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22 23:05:33 来源:自媒体 作者:户县画乡之窗

原标题:保护秦岭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但是两男人贪吃捕杀秦岭这种“宝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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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人王某与陈某是多年老友,王某到陈某家做客时,陈某提议:“我家邻近河里有鱼,咱们捕几条鱼回来熬个汤怎么样?”王某正好也想打打牙祭,二人一拍即合,带上电鱼的东西,驱车前往天华山自然保护区木河沟。陈某背着捕鱼器走在前面运用带电设备电鱼,王某跟在后边拎着木桶装电死的鱼。仅十几分钟“收成”颇丰,共捕鱼21尾,合理二人预备开车返程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截获。

经判定,二人捕获的21尾鱼中有4尾归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鱼类秦岭细鳞鲑。秦岭细鳞鲑为秦岭山区特有物种,俗称“梅花鱼”、“五色鱼”,属鱼纲,鲑形目,细鳞鲑属,为第四纪冰川留传的典型冷水鱼,距今已有200多万年的前史,被列入我国濒危物种红皮书。

西安铁路运送检察院检察官释法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不合法猎捕、杀戮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许不合法收买、运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归纳考虑陈某、王某二人的犯罪事实、依据以及社会危害性,并查阅了全国关于该罪名已收效判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准则处理该案,并提出了起伏区间量刑主张。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值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奉告书》。终究法院别离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冒犯刑法将悔之晚矣。”检察官表明,秦岭以自然景观俊美、生态资源丰富享誉海内外,不只是西安当之无愧的后花园,更是各类野生动物天然的栖息地。咱们不只不能随意捕杀和损伤野生动物,并且还应当为它们供给杰出的生存环境,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做文明、遵法公民。

来历:西安报业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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