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合法捕鸟|台江县查看院首例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当庭宣判
10月29日,由台江县查看院申述的张某报不合法打猎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在台江县法院开庭审理。台江县法院当庭宣判张某报犯不合法打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补偿国家经济损失2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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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报于2019年1月在台江县方召镇养薅村“厚不往”(地名)、剑河县仰阿莎大街源江村“白浪溪”(地名)等地不合法抓捕鸟类野生动物,形成71只鸟类野生动物逝世,经判定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1300元。
该案的成功处理不只让张某报为破坏生态环境承当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给潜在的、有相似行为的生态环境破坏者予以警示,为建造生态台江奉献一份查看力气。
作者|林纤
修改|LW
来历|黔东南州人民查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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